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实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也是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的基础原则。习总书记提出,坚持党的领导、增强党的建设,是我国国有企业的庆幸古板,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是我国国有企业的奇特优势。
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重大政治原则,必须一以贯之;坚持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革新偏向,也必须一以贯之;通过增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增进国有企业建立现代化治理制度和运行体系,推进国有企业高质量生长,有效落实总书记对国有企业党建事情的重要指示。
要增强将党的领导,首先需明确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的指导思想和基来源则。
2. 坚持权责对等与有效制衡的原则。有权就要担责,失责就要追责。国有企业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对权利一定要加以监督、制衡和追责。
3. 坚持协同高效的原则。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下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必须增强国有企业党委(党组)与其他各治理主体之间的配合联动,统筹协调好党统揽企业革新生长全局与企业董事会、经理层和监事会依法依规履行职能,使公司治理体系高效顺畅运行。
4. 坚持依法治企的原则。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要坚持高质量生长与执规律则建设同步推进,党组织和其他治理主体要以公司章程为行为准则,规范权责定位、行权方法和监督包管步伐,在执规律则约束下依规而动。
2. 构建决策机制。构建科学合理的党组织加入决策的机制,使国有企业党委(党组)把准企业革新生长的偏向和阵势。
3. 健全党管干部。建立健全党管干部的选人用人机制,使国有企业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卖力人,真正做到忠诚、洁净、继续。
4. 构建“大监督”事情体系。实现对国有企业党员领导干部、所有公职人员的监督全笼罩,包管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取得实效,确保党的路线、目标、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安排在国有企业获得全面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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