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把企业比作远航的轮船,危害管控关于企业来说就像压舱石。没有压舱石,一旦大浪来袭轮船将顷刻覆灭。关于首创型国企而言,在危害降临之前结构“压舱石”是很是有须要的,更况且首创型国企的风控现状禁止乐观。
1、内控危害治理事情建设落后
危害治理事情刚刚开始,危害评估常态化机制尚未完成,企业内控危害事情建设相对还比较落后,危害管控水平较低,有待进一步加速。
2、内控危害治理事情实效性不强
大部分危害防备事情位于项目后端,如招采事情基本上市项目完成后的风控。
3、风控治理信息化建设落后
信息技术在企业各项危害管控事情中的应用仍不充分,无法满足企业对信息收集、危害评估、预警测试、相同报告等事情的信息化要求。
4、危害治理评价与考核机制尚未形成
对危害治理评价内容、标准的设置以及评价结果的应用等方面缺乏清晰、统一的认识。纵然已建立了危害治理考核步伐的企业,但实际执行效果不佳,未能真正与企业业绩考核体系有效融合,发挥对危害管控的增进作用。
5、危害意识薄弱
虽然针对国资委等外部监管机构要求,大部分国企都建立了内控危害专职部分,并开展了风控体系建设事情,企业领导也对危害有了开端认识,但危害意识仍然比较薄弱。
关于首创型国企而言,首先应建立危害治理的组织网络,确定各职能部分在危害治理事情中的职责分工,接着应通过危害识别、危害剖析、危害评估等办法尽可能多地辨识出可能对公司经营目标实现爆发影响的危害。(有些危害虽然已经获得了治理,但仍可以对其进行识别和纪录,从而为进一步评价其治理和控制步伐的有效性提供基础依据。)凭据国际通用的COSO企业危害治理分类原则,危害应涵盖执法、战略、运营、市场、宏观经济5个方面。最后,建立危害治理流程,将制度流程化、职责具象化。介绍清楚各项危害治理事情的主要办法,为公司更好地开展好危害治理事情提供操作规范,确保危害治理运动开展的有序和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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