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虚/实”固浮比例
通过下表举例,假设员工的月薪标准为10000元,浮动薪酬标准为4000元,当绩效系数规模为0.8-1.2时,员工的浮动薪酬规模为“3200元-4800元”。现在我们再去看浮动薪酬的实际占比为35%-44%,而这才是实实在在的浮动薪酬占比。而当员工的绩效系数规模调解为0.8-1.5时,员工的浮动薪酬规模变为了“9200元-12000元”,实际浮动薪酬占比变为了35%-50%。这就说明,即便浮动薪酬占比稳定(而非一味提高其占比),依旧可以通过调理绩效系数来影响浮动薪酬对员工的激励作用,绩效系数的规模越大,浮动薪酬的规模也就越大,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对员工的激励作用越强。
二
薪酬业绩弹性系数
薪酬业绩弹性系数=浮动薪酬变换率/业绩变换率=[(浮动薪酬-浮动薪酬标准)/浮动薪酬标准]/[(实际完成业绩-业绩目标)/业绩目标],以下简称弹性系数。
其中,业绩是指销售额、营业收入、利润或其他业绩指标。
以一名销售人员为例。假设销售人员浮动薪酬标准为4000,第2季度销售业绩目标为100万,实际完成业绩金额为120万,绩效系数=实际完成业绩/业绩目标=120/100=1.2。
凭据以上条件,弹性系数=[(4800-4000)/4000]/[(120-100)/100]=1
那么这个1代表了什么寄义呢?通过下表我们来看看弹性系数的意义。
结合上表的剖析,就可以得知:想要真正发挥浮动薪酬的激励作用,是何等困难且要害!企业可以针对差别岗位以及同一岗位完成的业绩差别时,灵活调解弹性系数的设置规则,从而资助企业“把钱花在刀刃上”,真正做到充分激励和约束。例如,若对某一岗位的激励导向为 “重奖轻罚”,那么当实际业绩逾越目标时,弹性系数可设定为大于1;而当实际业绩未达目标时,弹性系数则可设定为0到1之间。只有真正理解了本文的内容,在要害决策时方能显专业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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