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咨询历程中,经常有客户提到:公司事无巨细均通过党委会审议决策,董事会每年仅召开两次且流于形式,总经理办公会甚至没开过,另有客户说:我们董事会、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人员高度重叠,“三会”离开容易造成决策延误等等。不管是事无巨细的党委会决策,照旧人员重叠造成决策效率降低,在实际执行历程中,均需讨论和思考国有企业中的党委会、董事会和总经理办公会各自担负的职责和所饰演的角色,明确差别治理主体决策依据和程序。
一看党委功效和决策要求 二看董事会职能和决策要求
董事会是法定的决策机构,其决策内容具有法定效力。董事会的三大焦点职责包括“定战略、做决策、防危害”,其焦点则是做决策,无论是凭据《公司法》划定的董事会职权,照旧《公司章程》确定的董事会决策界限,照旧国企革新政策要求落实董事会职权的内容,都将把战略、预算、投资、资本运作、焦点人员等重要问题列为决策事项。
◎ 定战略:董事会应当建立企颐魅战略计划研究、体例、实施、评估的闭环治理体系。
◎ 做决策:董事会决策企业重大经营事项,如企业经营计划、重大投融资事项、年度财务预决算、重要革新计划等。
◎ 防危害:董事会应当建立企业的危害治理体系、内部控制体系、合规治理体系和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体系。
三看经理层决策要求
经理层是企业的经营指挥中心,谋划企业日常经营事项,抓好党委会和董事会的相关决策落实,强化企业内部治理。其主要职责包括“谋经营、抓落实、强治理”,重点要对经营历程中的若干问题进行判断和决策,也是战略计划、计划预算、治理制度、革新步伐等重大经营治理事项的动议者、组织者。
◎ 谋经营:?制定企业各阶段经营治理计划?,确保年度经营指标获得全面落实?。
◎ 抓落实:?授权各下属公司组织实施经营计划,确保年度经营指标获得全面落实?;监督检查经营治理的执行情况和财务收支计划的执行结果?。
◎ 强治理:治理调配企业种种资源?,审核投资治理、营销治理、生产治理、人力资源治理、财务治理等事项决策?。
明确了党委会“把、管、促”,董事会“定、做、防”,经理层“谋、抓、强”,就会保存各层级审议同样的议题,是不是重复决策。这要害是要看三大治理主体的审议者是不是高度重合,关注重点是不是完全一样。企业的重大决策事项,需要前后经历多次商讨和论证,所谓“重复决策”,隐含了一个前提,那就是同样的人、同样的事,重复上演了多次,这才是问题的焦点。
因此,在明确决策事项的基础上,还需要深入理解各治理主体的人员组成,让组成人员差别化。三层交集,就是居于最中间的岗位人员,这类人员要全部贯串三类治理主体;二层交集,这是指在党委、董事会、经理层三个治理主体中,同时占有两个治理主体的人员;简单岗位,就是只在三大治理主体中,只占有一个主体的人员。
所以,所谓的决策重复问题,需要企颐魅真正把党委会、董事会、经理层的治理功效定位确实搞清晰、摆到位,只有界限清晰、各居其位,才华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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