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引发企业活力的决策安排,完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分类分层治理制度,更好解决三项制度革新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有效引发微观主体活力,2020年1月22日,结合中央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相关事情实践,国务院国有企业革新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双百企业”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操作指引》。
这份操作指引具有较强的操作性,不但适用于“双百企业”(含所属各级子企业),还勉励未纳入国企革新“双百行动”的中央企业所属各级子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含所属各级子企业)作为参考。
从具体内容看,我们认为国企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应关注五个要害要点。
一、明确三大责任主体
控股股东及其党组织对“双百企业”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事情发挥领导和把关作用;董事会依法选聘和治理职业经理人;党组织会同董事会制定相关事情计划和治理制度并组织人选推荐、测试、考察等事情,集体研究后向董事会提出意见建议。
二、适用四大企业条件
支持勉励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双百企业”,加速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1、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或者主要从事新工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2、人力资源市场化水平较高;3、建立了权责对等、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决策执行监督机制;4、董事会重大决策、选人用人、薪酬分派等权利依法获得有效落实。
三、全面推行高管规模
关于确定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的“双百企业”,原则上应当在高级治理人员中全面推行。规模包括“双百企业”的总经理(总裁、行长等)、副总经理(副总裁、副行长等)、财务卖力人和凭据公司章程划定的高级治理人员。
四、规范六步操作流程
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应履行六步操作流程:1、制定计划;2、履行决策审批程序;3、市场化选聘;4、签订契约;5、开展考核;6、结果应用。
五、细化五大环节治理
对职业经理人应细化“市场化选聘、契约化治理、差别化薪酬、市场化退出、监督治理”五大环节治理。市场化选聘环节,主要包括选聘标准、人选来源、选聘程序三个方面;契约化治理环节,主要包括契约签订、考核实施两个方面;差别化薪酬环节,主要包括薪酬结构、薪酬水平、薪酬支付三个方面;市场化退出环节,主要包括退出条件、告退划定、退出划定三个方面。监督治理环节,主要包括组织人事关系治理、出国(境)治理、培养生长、保密治理、履职监督、责任追究六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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